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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院院长助理沙宁、王仓州同志荣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模范市民”刘花花同志荣获“渭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表时间:【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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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科   刘花花

    2017年,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指示,在市文明办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创文”领导小组,积极和制定“创文”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我院创文各项工作。院长助理沙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新方法,巩固创建成果,提高了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创建文明城市服务。他坚持把整治和维护就医秩序,确保医院安全稳定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经常不断的教育,使全体医务人员正确认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正确认识“创建达标”与让群众满意的关系,正确认识单位、部门创建与创建全局的关系,受到市区创建办的好评。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广大医务工作者思想道德教育,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和“创佳选优评差”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行业环境。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传播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行业新风尚。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选优评差”活动蓬勃开展,市卫生计生局对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我院沙宁、王仓州同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模范市民”荣誉称号,刘花花同志被授予“渭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