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员工版网站!
当前时间:
喜讯:热烈祝贺我院皮肤科陈小艳主任被聘为“陕西省首批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
发表时间:【2020-04-29】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6785】次
    4月27日,根据陕卫办职业函【2020】24号文件,“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省省级职业健康专家名单(第一批)通知”。我院皮肤科陈小艳主任,被聘请为“陕西省第一批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组成员。本批专家共计257人,陈主任是此次“职业病鉴定、治疗、康复(皮肤病)”专家组中咸阳市唯一一个皮肤科专家,是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认,有权利和能力鉴定和治疗职业性皮肤病的专家之一。
    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物理、生物等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属于工伤的一种。而对于职工来说,职业病认定是决定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关键因素。
    皮肤,是全身最大的器官,每个人,一生至少患过一次皮肤病。调查发现各个行业都有职业性皮肤病的发生,但石油、焦油化工业、合成树脂业、橡胶业、电镀业、制药业、玻璃纤维业、涂料业等行业发病尤为普遍。职业性皮肤病常见的病因中化学性因素引起的职业性皮肤病约占90%以上,是职业性皮肤病的主要致病原因。还有物理性因素、生物性因素等。
    职业病的发病原因比较明显,因此完全可以预防其发病,最主要的预防措施是消除或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发生源;控制作业工人的接触水平,使其经常保持在卫生标准允许水平以下;提高工人的健康水平,加强个人防护等措施;为及早发现职业性损害,减少职业病人发生,应对接触者实行就业前及定期健康检查。一旦发现职业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进行诊疗。
    我国法律规定的职业性皮肤病具体包括: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怀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在陈主任的领导下,皮肤科将竭诚为各位职业性皮肤病患者服务,做好皮肤病的康复治疗和职业病鉴定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

    科室地址:外科大楼-副楼5层西侧
    科室电话:029-33785591
    陈 主 任:13892035531

供稿:皮肤科 潘明 王佳

专家简介:

/infodisp.asp?id=1536

科室简介:

/infodisp.asp?id=2003